原题:
黄锦朝在调研养犬管理规定贯彻实施情况时强调
加大法规贯彻实施力度 着力助推文明城市创建
9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调研《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贯彻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锦朝、副主任金中梁及秘书长施美红参加调研。
代表们到金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三江中队,参观中队犬类执法图片展览;来到金东区金地艺境小区,察看文明养犬示范小区创建情况。市人大常委会还专门召开座谈会,听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工作的汇报。
代表们认为,从总体上看,市、县两级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养犬管理工作,认真执行《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工作扎实有力、卓有成效,我市养犬管理法规宣传力度、犬只登记力度、处罚力度、收容力度、涉犬扰民伤人案件下降幅度均列全省第一。但一些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如养犬免疫和登记制度还没有完全执行到位,犬只不登记、不免疫、不挂牌,犬只伤人、犬只扰民等现象屡禁不绝。
黄锦朝指出,养犬管理是城市综合治理的一大难点,是市民日常生活的一大热点,也是城市文明创建的一大痛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是人大工作的初心和使命。机构改革以来,行政执法部门作为城市管理的主力军、排头兵,在依法行政、数字执法、改革试点、队伍管理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多项工作走在前列。他强调,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加强普法宣传,持之以恒强共识,把学习宣传法规作为做好犬类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推行说理式执法,实现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推进普法工作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要加强有效执法,一以贯之抓严管,用足用好法规赋予的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养犬管理违法行为,强化基层一线执法能力建设,重视信息技术手段运用。要加强分工协作,善作善成促共治,建立健全养犬管理协调和保障机制,协调解决养犬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合力推进养犬管理工作。全市各级人大要切实履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职能,多措并举推进养犬管理规定落实到位,为营造整洁有序、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贡献更多的人大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