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5日以来,省内多地相继发生本土确诊病例,防控形势异常严峻。浙江省卫生监督部门闻令而动,对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全覆盖执法检查。截至12月14日,共检查医疗机构3879家次,出具监督意见书513份,查处案件158件,关停148家,罚款7.7万元。
为进一步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压实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浙江省卫生监督部门从严、从紧开展本次疫情防控督查。
按照“早、小、严、实”的原则,对各县(市、区)重点人员排查管控、集中隔离场所设置管理、核酸检测能力等方面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反馈,督促各地按要求严格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重点检查发热门诊、预检分诊、病区管理是否规范,是否严格落实发热患者闭环管理等。对设有发热诊室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点检查发热诊室设置是否规范,预检分诊、患者转运、诊疗管理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
从走访督查结果来看,浙江省各地各单位对疫情防控重视程度总体较高,但同时也发现一些漏洞。如个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规范设置发热诊室,公共场所未切实执行测温、亮码、戴口罩等措施;各县(市、区)一些诊所擅自接诊咳嗽、咽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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