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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起金华市启动电子居住证核发工作

  3月3日上午,金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全市电子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电子居住证)核发工作新闻发布会。从3月4日起,我市正式启动电子居住证核发工作,全市范围内停发实体浙江省居住证,符合申领条件的流动人口可通过掌上“浙里办”App或互联网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申领电子居住证,电子居住证和实体居住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数据统计,我市目前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数为415万,总量位居全省第3位,仅次于杭州、宁波。其中,居住半年以上的有近300万。流动人口已成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全面提升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精细化水平成为我市的一项重要任务。

  近年来,我市不断创新发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行“全员登记、依规领证、积分量化、凭证服务”的居住证制度,建成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让流动人口享受到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便利,有效推动我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经济社会发展。从2016年7月1日开始发放居住证以来,我市已累计签发居住证129.5万张。

  为进一步发挥居住证的效能,根据省委数字化改革决策部署,去年5月以来省公安厅先后在绍兴、温州、嘉兴等地开展了网上申领、核发电子居住证试点工作,率先在全国实现居住证申领、生成、使用的全流程数字化。按照省公安厅和我市高质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集成改革工作要求,我市从3月4日起正式启动电子居住证核发工作。

  电子居住证是政务服务“智能速办”的数字基础设施,是数字政府系统建设中“浙里新城员”多跨场景应用的一项重要内容。推行电子居住证,深化新型居住证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关系415万流动人口切身利益,也是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现代化都市区的重要举措。

  与实体居住证相比,电子居住证具有四个显著特点:一是办证不用跑。此前,领取实体居住证以及每年一次到窗口签注,至少需要跑一次。现在,群众通过“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自助申领,公安机关网上核发,一次都不用跑,实现零跑腿。二是领证更快捷。办理周期从15个工作日缩短到2个工作日,对急需用证的群众,还开通了绿色通道,节省了大量的时间。三是用证更方便。电子居住证申领成功后,不再需要随身携带实体证,群众可以使用智能手机,随时随地登录“浙里办”App,查看、展示本人的电子居住证,方便办理各类事项。四是服务更智能。实现电子证照数据统一归集、共享应用,有效提升办理义务教育、医保社保、住房保障以及机动车上牌、入住宾馆等公共服务智能化、便利化水平。

  具体怎么申请,需要哪些条件?据悉,申领电子居住证的条件与原申领实体居住证条件一致。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电子居住证申领及签注业务以在线“掌上办”“网上办”为主,线下“窗口办”为补充。

  符合申领条件的流动人口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使用本人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流动人口专区”或“身份户籍”项目栏,通过身份验证后,选择居住地所在市、县(市、区),选择居住证申领类型,依次按照“告知承诺—在线填表—上传材料—确认提交”,完成申请流程。县级公安机关自受理之日起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签发。申请人收到办结短信通知后,通过“浙里办”App中的“我的证照”栏添加“电子居住证”,通过身份验证后即可完成电子居住证的申领。

  此外,对于未成年人、老年人等没有手机或不习惯操作智能手机的群体,可选择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公安机关发放浙江省居住证确认单,本人也可以通过自助设备自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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