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通报,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中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设区市、县(市、区)予以督查激励。其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环境指标优良的设区市激励名额共3个,金华位列其中。
2021年,金华全方位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市区PM2.5浓度27ug/m3、AQI优良率95.1%,均达到监测以来最好水平,空气质量6项指标连续3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金华兰溪、永康、浦江成功创建省级清新空气示范区。全市地表水断面和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100%达标,城市水质指数改善幅度、位次提升排名均居全省首位。与此同时,金华2021年在浙江率先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推行涉危废单位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新增危废处置能力10.8万吨、污泥处置能力28.76万吨。
2021年金华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实现连续十年提升,得分87.75分,跃升至浙江第三。根据激励政策,2022年金华获得浙江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倾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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