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丰富文物资源,加强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十三五”期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更上新台阶,金华市于近期启动了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
为规范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金华市文物局对申报范围、标准、申报信息采集以及文本编制等作出明确规定。本次市保单位申报范围包括:一是文保点中价值重大的;二是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中具有特别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三是重点发掘明代以前(含明代)保存较为完整的木结构建筑,内涵丰富的文化线路和文化景观,具有中国传统和地方特色的乡土建筑群,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具有显著民族特色和典型意义的不可移动文物,有代表性的近现代工业遗产、二十世纪遗产、教育遗存、抗日战争遗存等专题类不可移动文物,要求从时代和类别上衡量,在省内数量稀少,或富有特色的不可移动文物。
金华市文物局将加强对申报工作的指导,确保申报对象的价值评估工作以及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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