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有关部门获悉,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金华市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方案》已发布。
根据《实施方案》,“十三五”期间,我市城镇就业规模稳步扩大,就业质量稳步提高,力争收入增长速度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到2020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0000元,赶上全省平均水平。其中,2016年,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159元,同比增长8.1%。
实施七大群体激励计划
据了解,我市确定了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基层干部队伍,有劳动力的困难群体等七大重点群体,激发他们创收增收活力。
(一)技能人才激励计划:鼓励职工提升技能等级,拓宽技术工人晋升通道。鼓励企业探索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对重点领域紧缺的技术工人在城市落户、购租住房、子女上学等方面予以支持。大力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支持技能人才分享品质品牌增值收益。
(二)新型职业农民激励计划:针对新型农民,确定了三条增收门路:加大就业创业培训力度,通过提高他们的技能增加收入;鼓励科技特派员下乡当好农业技术顾问,向现代农业要增收潜力;推进“三权改革”,建立“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产权制度,加快产权、经营权合理流动,拓宽增收渠道。
(三)科研人员激励计划:加强科研人员激励,完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合理分配职务科研成果转化收益,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不得低于70%,鼓励成果优先在市内转化。
(四)小微创业者激励计划: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探索创业成果利益分配机制。其中,滚动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高定位拟定新一轮(2018—2020)“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突显金华产业特色,力争在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双提升,精准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更好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五)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激励计划: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激励方式,强化民营企业家创业激励。其中,构建与企业功能定位相符合、与法人治理结构相衔接、与企业领导人员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经营效益相挂钩的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和差异化薪酬考核办法。
(六)基层干部队伍激励计划:完善工资制度,健全差别化激励机制,明确福利标准和保障范围。其中,建立健全公务员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工资收入挂钩。落实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充分发挥职级对基层公务员的激励作用。不断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充分发挥事业单位人员的积极性。
(七)有劳动力的困难群体激励计划:完善低收入农户帮扶政策,建立低收入农户动态管理制度,确保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增长10%以上、到2020年超过15000元。
实施七大支撑行动
据了解,根据《实施方案》,我市将实施就业促进、职业技能提升、托底保障、区域城乡协调发展促进、财产性收入开源清障、收入分配秩序规范、收入监测能力提升等七大支撑行动。
(一)就业促进行动:结合我市五大千亿产业以及其它特色优势产业等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逐步探索建立劳动者终身培训的制度,使劳动者的技能始终满足经济转型升级的需求。
(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的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农村低收入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技能培训。有重点地选派一批高技能人才参加省组织的赴国内外开展培训。
(三)托底保障行动:全面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2018年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缩小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筹资和待遇差距,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大病保险制度,2017年实施大病保险市级统筹,建立全市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基金实现统收统支,适当降低起付标准,提高个人缴费比例,同步提高待遇报销水平,切实减轻群众大病负担。
(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促进行动: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立制度规范、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统一均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区域城乡之间共建共享的格局基本形成。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全覆盖并保持总体均衡,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广大群众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明显提高,县(市、区)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差距进一步缩小,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度达到95%以上。
(五)财产性收入开源清障行动:拓宽居民财产投资渠道,加强对财产性收入的法制保障。
(六)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行动:规范现金管理,堵塞非正规收入渠道。
(七)收入监测能力提升行动:探索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完善收入分配统计与核算,建立收入分配政策评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