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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随迁子女成性侵高危人群 "坏叔叔"往往是老乡

     小凤(化名)今年13岁,去年父母来金华务工,原本父母想给她创造一个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于是把小凤也带来身边,没想到小凤却多次在家里遭到强奸。

  “如果我告诉爸妈他就会把我赶出去!”小凤边哭边和办案人员讲述。

  小凤的案例并不是个例,婺城区检察院对辖区办理的十二起类似案件进行了分析,被害人的年龄越来越低,14岁以下的9人,年龄最小的仅仅6岁。

  在未成年少女、幼女被侵害案件不断被爆出的今天,外来务工人员的孩子成为该类案件的重灾区。通讯员钱卓艺记者李娜

  寄养、寄宿儿童成侵害主要对象

  小凤和父母来到金华后,被父母寄养在姐姐家,姐姐大小凤很多岁,已经结婚。而向小凤伸出魔爪的就是小凤的姐夫宣某。宣某多次趁家中只有自己和小凤的时候侵犯她,而为了不让事情败露,他甚至逼着小凤服用避孕药……

  外来务工人员由于工作性质,大多没有固定居住地,一些家长为了给孩子创造比较好的生活学习环境而将子女寄养在亲戚家中或者工厂宿舍。

  “然而对寄养家庭的不了解和寄宿环境的复杂,反而导致孩子落入性侵犯的陷阱。”办案人员说,这样的例子很多,比如去年,张某趁着工作时间回到工厂宿舍,对工友的两个女儿进行性侵犯。

  而类似案件中,由于被侵犯的儿童是长期寄宿在危险的环境中,侵害的持续时间很长。

  经过统计,婺城区检察院办理的12起案件中,被害的13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有5人被强奸、猥亵超过2次以上,部分侵害持续时间长达1-2年。

  来自身边的“坏叔叔”

  “多数家长由于长期在外务工,极少与子女进行交流沟通,被害人缺乏基本的性常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办案人员说,从统计的案例中,父母的疏忽是很大一个因素。

  小玲玲(化名)只有7岁,在案发前她一直以为隔壁的汽修叔叔是个好人,然而现在却给她的心灵造成了不可磨灭的阴影。

  小玲玲的父母在金华打工,父母工作的时候她被托给同样在金华做生意的爷爷奶奶照顾。在爷爷店面的隔壁是一家汽修店,汽修店的老板刘某经常带着小玲玲玩。“好几次我去接小玲玲回来,都看见小玲玲被他抱在腿上。”

  一开始玲玲的爷爷以为刘某很喜欢自己的孙女,心里还挺高兴的。

  一天爷爷还和小玲玲妈妈说起这事,小玲妈妈起了疑心,她把女儿叫过来仔细盘问,“叔叔都是怎么抱你的?”这样才发现了刘某的行径。

  原来刘某店里有一台电脑,里面有很多游戏,他每次抱着小玲玲坐在电脑前玩游戏都对她进行猥亵,而小玲玲由于年纪太小不懂事,根本无所察觉,如果不是妈妈有所怀疑,后果不堪设想。

  只有1/3被害者家属主动报案

  “在我们办理的12件案件中,被害人及其家属在案发后第一时间主动报案的仅仅只有4件,更多的是其他纠纷牵扯出来的案件。部分家长在得知子女遭受性侵犯后,因顾忌家庭名誉或经济利益,宁愿私了而不及时报案,贻误了案件证据的搜集。”办案人员说,有待挖掘的案子还有很多。

  小方今年6岁,父亲在发现女儿被刘某强奸后并没有报案,而是要求与刘某以2万元经济补偿私了,最后因为刘某没能拿出钱才报案,此时距案发已过去3天,导致小方身体痕迹及案发现场痕迹等关键证据未能采集。

  还有被害人小叶,在她14岁至16岁期间,长期受到其继父赵某和表哥刘某的性侵,小叶均因害怕未告知家长,直至赵某与刘某因打架纠纷闹至派出所才案发。

  “在被害人遭受多次性侵的案件中,由于未及时报案,致使之前犯罪证据灭失。”办案人员说,针对类似案件,检察方起诉到法院后都会给出一个量刑范围,然而由于一些证据在被告人拒不承认的情况下,多次性侵的事实难以被认定,影响了案件的量刑,大大减弱了法律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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