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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四举措”助力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改革

   近日,金华市政府出台《金华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旨在规范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推进金华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

  一是多元扶持方式。专项资金主要采用股权投资、建立产业基金、贷款贴息、以奖代补和直接补助等方式对试点项目进行扶持。其中,成长性较好、模式创新、具备一定盈利能力的项目优先采用股权投资和产业基金方式扶持;投资规模较大、能够获得贷款的项目优先采用贷款贴息的方式扶持;公益性、公共性强的项目优先采用直接补助的方式扶持;已实施并实现绩效目标的项目采用以奖代补方式扶持。

  二是加大补助力度。以贷款贴息方式支持的,按最高不超过试点项目实际融资额和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融资费用的60%给予补助。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的,按最高不超过被投资单位投资后所有者权益和该单位试点项目总投资额中较低者的50%给予支持。对于公益性、公共性服务项目,按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给予补助。采用以奖代补方式的,对单个项目奖励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奖励资金原则上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

  三是优化操作流程。采取“预算管理、简化流程、审核后置”的办法,加快专项资金使用进度。强化专项资金管理责任,明确项目建设组和资金监管组职责,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绩效评价、重点抽查等形式,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绩效等进行核查和重点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推进投资项目。2015年,我市现代服务业试点工作已洽谈股权直投项目近20个,实际安排投资项目5个,总投资额2.1亿元,其中金华跨境通项目投资额1500万,占30%股份、金义综保区项目投资额8000万,占40%股份、浙中粮油交易市场项目投资额3500万,占30%股份、华东(金华)农产品物流中心项目投资额5000万,占25%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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