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周边的垃圾中,有不少这样的鱼饵包装袋。图片由网友“竹叶”提供
昨天,网友“竹叶”通过微信,给钱江晚报记者传来一组照片。这是他在大年初四那天拍的,照片上,十几个钓鱼的人在金兰水库大坝附近一字排开,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在举办垂钓大赛。
可是,和沙畈水库一样,金兰水库也是金华人的饮用水源地之一,按理,这里是禁止钓鱼和游泳的。
“我也喜欢钓鱼,很多年前,金兰和沙畈是我们这些爱好者的乐园,但后来为了保护饮用水源,我们一群人很自觉地转移阵地了。”网友“竹叶”说。
所以,对于照片记录的这种现象,他这个钓鱼爱好者都看不下去了。
》》》》现场
捡出的20多袋垃圾中
大多是鱼饵的包装袋
昨天,记者联系上网友“竹叶”,他叫朱勇刚。事实上,他也把照片发在了当地论坛上。
昨天上午,金兰水库管理处注意到了朱勇刚发在论坛上的消息,组织了一次大巡查。一方面,是为了巡查水库边是否还有人在偷钓;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清理前段时间偷钓客留下的垃圾。
果然,工作人员在水库边巡查时,发现了一位偷溜进来钓鱼的人,对方说想趁着天气好,到水库边钓鱼休闲一下。在工作人员的劝阻下,他只好起身离开。
至于垃圾,就更夸张了。记者在现场看到,工作人员花了一整天时间,捡出了整整20多袋垃圾,还是那种用来装化肥的大编织袋。金兰水库管理处副处长虞俊寒说:“这当中的很多垃圾是钓鱼的人留下的,主要是一些饵料袋。”
在这些废弃的鱼饵包装袋中,记者注意到一种叫“鲢鳙1号”的饵料,看上去是专门针对这一类的鱼使用的。水库管理处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目前水库中主要的鱼类的确是花鲢、白鲢鱼等,这些鱼会吃水中的浮游生物,可以净化水质。“但大多偷钓者偏偏就是冲着这些鲢鱼来的。”
可想而知,如果这类鱼被过度捕捞,水中的浮游生物增加,水质将受到很大影响。而不少鱼饵本身含有诱食剂,投入水中后也会污染水质。
》》》》现象
有法条明确规定但仍屡禁不止
去年抓到偷钓行为500多人次
事实上,金兰水库边的偷钓行为不仅仅是今年春节期间才有,而是一个难以根治的“顽疾”。
金兰水库是金华市区目前唯一的集中式供水水源,承担向金华市区、婺城区及金东区80余万人生活原水供应任务,是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这样的一级保护区内,是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
如果违反了这些规定,比如个人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除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外,还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然而,尽管法条有明确规定,但偷钓现象依然屡禁不止。记者从水库管理处了解到,去年一整年共查处这类违法行为500多人次,其中有部分偷钓者还是被抓到过数次的熟面孔。
“为了禁止大家偷溜进水库钓鱼,我们去年在公路沿线设置了物理隔离栏。为了加快巡逻的速度,我们还购置了快艇用来巡查,但是没想到,春节那么几天,还是偷溜进来这么多人。”说起这个“顽疾”,虞俊寒也很无奈。根据他的经验,节假日的偷钓者人数是平时的好几倍,今年春节期间天气好,很多人把水库钓鱼当成一种休闲方式了。
》》》》监管
将与环保、公安部门联合执法
更希望市民自觉保护水源
记者了解到,水库管理处安排了工作人员在春节期间值班,但主要工作任务是保护水库安全和抽调水源,并没有专门针对偷钓巡查这块的内容。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水库管理方早就注意到这种违法现象,为什么监管一直跟不上,或者说效果不大?
虞俊寒说,这是因为平时巡查中发现,这方面的管理存在难处。“金兰水库不是个大水缸,一盖盖子别人就进不来,水库面积很大,巡查一圈要好几个小时,有些偷钓者就和你躲猫猫。”
除了监管难,执法也难。金华水利局办公室主任唐献力告诉记者,虽然有法条规定,抓到偷钓者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但是水利局只有劝阻权,环保局才有罚款权。虽然水利局会和环保局、公安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但这样的行动每年也就一两次,每次三个月的时间。
记者了解到,今年夏天,水利局会继续联合其他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对库区垃圾清理、游泳垂钓人员的劝导。
不过,采访过程中,不管是网友,还是水库管理处和水利部门的工作人员,还是希望市民可以自觉加入到保护水源的队伍中去,做到不在饮用水源地垂钓、游泳,也劝告身边亲朋好友遵守饮用水源保护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