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起,金华市开始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尝试用“责任险”的方式,引进第三方力量加强企业环境行为监管,分担企业环境风险,保障受害人权益。
前些天,今年全省首笔环责险赔款在我市产生,市区一家化工企业拿到保险公司1.77万元赔款。记者昨从市环保局了解到,目前全市84家试点企业已投保45家,试点投保率在全省排名第二。从具体数字来看,我市投保率尚不足六成。
突发意外污染事故 企业获1.77万元赔付
环责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
化工医药企业属于高环境风险企业,一旦发生污染事故,极易污染周边环境。
去年9月2日,市区这家化工企业R22制冷剂(氟利昂)装置反应釜突发意外穿孔,导致R22制冷剂少量泄漏。
企业相关负责人介绍,事故发生后,他们立即拨打了环保部门12369举报处警电话,并向人保财险金华市分公司报案,环境应急处置人员和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均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在环保部门迅速应对和妥善处置下,现场得到及时有效控制,事故仅造成当时在场个别员工由于吸入少量泄漏气体而引起的身体不适。经理赔人员现场勘查和跟踪处置,以及保险公司的最终核定,此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近两万元。
“该企业在去年5月投保了累计350万元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负责赔偿的责任范围包括第三者责任、清污费用与法律费用等。”人保财险金华市分公司总经理毛新龙说,根据其投保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范围和条款,保险公司在与其多次沟通协商后,最终确定给予1.77万元赔付款。
这是我市第二起环责险赔付案件。2014年9月29日,兰溪某化工企业酸雾处理罐中的硫酸酸雾泄漏,造成厂区周围两个生产厂家内的植物、厂房因硫酸酸雾污染受损。由于该化工企业投保了环责险,该保单为企业提供了累计250万元的风险保障,最终核定赔款金额为10万元。
只有45家企业投保 环责险遭遇推广难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2013年6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环责险试点,对制药、化工、电镀、皮革及制品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等高污染风险行业开展环责险提出了具体要求。
试点启动后,市环保局先后举办了全市化工医药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环责险培训讲座等系列活动,引导企业增强环境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提高企业自觉投保环责险的意识。
“虽然我们试点投保率排在全省第二,但目前全市仅有45家企业参与投保,只占到全市工业污染企业的一小部分。”市环保局副局长李荣军说。
李荣军介绍,在环责险关系中,保险人承担了被保险人因意外造成环境污染的经济赔偿和治理成本,使污染受害者在被保险人无力赔偿的情况下也能及时得到给付。目的是通过保险公司的资源和力量加强对企业环保的监管和污染受害者的保护,既有利于促使企业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减少污染事故发生,又有利于迅速应对污染事故,及时补偿、有效保护污染受害者权益,还有利于借助保险法则,分散企业对污染事故的赔付压力。
“环责险的作用很大,投保的企业却很少。”李荣军列举了困扰环责险推广的3个原因:
一是法律支撑不够,无力强制推行。由于环责险公益性与保险人营利性之间存在冲突,无论是施行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美国、瑞典、德国等国家,还是施行以自愿保险为主、强制保险为辅的英国和法国等国家,对哪些情况使用环责险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我国至今还没有比较具体、规定强制实施环责险的法律,仅新《环保法》第五十二条提到“国家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二是环责险要求与赔偿不对等,企业参保热情不高。从近几年环责险推广情况看,有的企业认为投保环责险的成本太高,一年数万元保费,而且需要提供一系列环境法律制度执行情况证明,赔偿却不能完全弥补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有的企业对投保后保险公司的赔付时效性、赔付认定心存疑虑,担心交的保费打水漂;有的企业认为发生环境污染赔付是小概率事件,靠加强安全监管和环境管理足以避免事故的发生;还有的企业认为即使投保环责险,发生污染事故并不能成为免责条件,如果非突发意外的,一样会被有关部门处罚。
三是保险成本居高不下,保险公司热情不高。由于参保企业数量少,不符合保险业经营的大数法则,保险风险过度集中。保险公司反映,一旦发生较大的意外事故,环责险赔付金额一般数额都较大。除此之外,保险公司缺乏相应的专业技术人才,需要和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合作。两个因素叠加,导致保险成本居高难下,保险公司对环责险的承保积极性也不高。
只对突发意外污染 投保并非破财消灾
“上环责险并非就能破财消灾。”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蒋万平表示,保险公司只对突发、意外的污染事故承担保险责任,对投保人因故意或者存在重大过失行为导致的污染事故则不负责赔偿,而且有关部门还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另外,企业存在环境风险越高保费也会越高的情况。因此,企业要想真正“消灾”,最根本的做法还是要提高污染防治能力,从源头到排放,做好每一个环节的环境管理,将环境风险降到最低。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市环保局将在总结前阶段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环责险理赔机制,督促保险公司将风险勘查和风险防范教育作为规定动作常态化,聘请并建立专业的环境风险评估专家库,加大对企业的环境风险防范与隐患排查。另外,还将对风险源排查出的问题,督促相关企业整改到位,最大限度减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污染保险’相当于‘绿色保险’,一旦企业因为突发意外污染事故造成损失,就可以通过保险赔偿的方式将损失降到最低,有利于分担企业的经营风险,促使其快速恢复正常生产。同时,也有效改变了过去‘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局面。我们希望更多企业能够加入到生态环保工作中来,为打造‘两美’金华贡献力量。”李荣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