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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式启动公车改革

   9月8日下午,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启动公车改革事宜,103辆公车9月10日开始封存停驶。

  副市长、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傅利常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以坚决态度推进公车改革。傅利常指出,车改后,市场化服务要到位,在符合规范规定的前提下尽可能保障工作用车,决不能因为车改影响工作。

  据了解,此次公车改革的机构范围为开发区机关各部门、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在编在岗的处级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和行政编制工勤人员全部参加。改革后,开发区将按要求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调研、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涉改车辆20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含行政执法专用车)1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含执法执勤特种车)11辆。 根据金华市车改办核定数据,拟保留和暂时保留车辆103辆,其中管委会机关及乡镇(街道)保留一般公务用车17辆(含机要通信、调研、应急用车辆8辆);行政执法分局及市公安局江南分局保留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2辆;市公安局江南分局保留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4辆。

  为提高运行效率,便于管理,由党政办对保留的公司车辆及核定保留的17辆一般公务用车一并管理。参改单位原则上不再保留机要通信和应急公务用车,调研用车按开发区机关车队现有车辆数配备,保留车型以中型客车为主,其他部门原则上不再配备,执法执勤用车统一纳入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范围 同时,开发区将建立开发区机关机要应急调研用车管理平台,除按规定需要保留到参改单位的车辆外,开发区机关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公务、调研用车全部纳入用车平台管理。

  改革后,对参加改革人员将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用于保障补贴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公务人员不得在领公务交通补贴的同时违规乘坐公务用车,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室)将负责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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