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把集体资金存到我个人的银行卡上,其实是违纪行为,我愿意接受组织给予我的任何处理。”近日,涡阳县楚店镇楚店社区副书记兼社区会计王某在组织对其谈话时懊悔不已地说道。
原来,今年县委第三巡察组在楚店巡察时发现,楚店镇楚店社区干部王某存在未执行收入款当月内结清入账等问题。涡阳县纪委监委责令镇纪委针对该问题线索立即开展核查,最终王某因违反《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镇纪委对其进行谈话提醒,责令集体资金全部存入“三资”账户。
针对村组集体资金公款私存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下发《关于开展村组集体资金公款私存突出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的通知》,聚焦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
工作中,该县及时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围绕村集体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经济合同、集体债务、工程项目等五大方面数十项具体内容,全面摸底排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各种不规范现象和风险隐患。通过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对账销号整改机制,确保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专项整治开展以来,累计摸排问题线索40件,已立案20件,处理处分1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人。
此外,为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该县还强化“纪巡”联动,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纳入开展十二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成立专项巡察组,开展专项巡察,着力发现问题。同时,注重加强宣传发动,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充分发挥村民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村级纪检委员作用,加强对村(社区)财务管理、资金使用、财务监管过程的监督,有效预防党员干部在村(社区)级财务方面廉洁风险。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提升村集体经济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为乡村振兴注入‘清廉动力’。”涡阳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宋从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