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张家港市2月25日研究出台了住房“以旧换新”政策,并发布实施公告。
根据公告,本次“以旧换新”活动提供不超过100套可置换新房房源,涵盖张家港市部分优质房产项目。参与置换的换购人可在现行销售价格基础上享受最高2000元/平方米的优惠。活动报名时间为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换购人可使用一套或多套存量商品房置换一套在售商品房,但置换总价不得高于所购新房在售总价的80%。
参与置换的存量房需满足以下条件:位于张家港市市域范围内;产权证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不含本数);土地使用权截止期限在2070年12月31日之后(不含本数);房屋用途为住宅;产权清晰,符合安全使用标准;不得存在未结清贷款;所在小区需具备物业管理。此外,与房屋配套的有产权证的自行车库、储藏室也在收购范围内。
本次收旧主体为张家港市相关安居发展公司,旧房收购价将根据所在小区基准价确定,基准价由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旧房房款可抵作新房首付。
公告还明确,置换成功的居民家庭在2年内可保留存量商品房施教服务区内的幼儿园、小学、初中的入学资格,确保政策实施后居民子女教育权益不受影响。
该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激发张家港市房地产市场的活力,为改善性购房者提供便利和支持,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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