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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卫宁:优化营商环境 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原题:

  李卫宁在参加衢州代表团审议时指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14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卫宁参加省人代会衢州代表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省检察院等三个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王辉忠和市领导居亚平、吴国升等参加审议。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听取代表和列席人员意见和建议。

  会上,王辉忠、余广宇、危辉星、叶伟忠、李小年、周正平、张伟刚、徐增武、翁有良、方向明等10位代表和列席人员先后发言。各位代表和列席人员围绕审议工作报告,结合衢州实际和各自履职情况,着重从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谈感想、说体会和提建议。

  李卫宁说,代表和列席人员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会请有关部门认真梳理,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以吸收。他指出,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衢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下,衢州的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已形成良好氛围和强劲势头,民营企业家们对衢州的营商环境充分肯定,对衢州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

  李卫宁指出,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法院、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有效履行各项职能,许多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省人大常委会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尊重民意、服务人民、接受人民监督的精神,省法院、检察院的报告用了很多鲜活的例子,既有法律力度也有工作温度,既做到了维护法律权威和公平正义,又展现了浙江的责任担当。他强调,民营经济是浙江经济的最大特色、最大优势和最大资源,民营企业是浙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民营企业家是浙江的宝贵财富,审议通过《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对依法保护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再创浙江民营经济发展新优势,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特别重要意义。他希望衢州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部署要求,更加自觉地担负起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历史责任和时代使命,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用实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人大的整体优势,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促进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的衢州实践和衢州经验。

  王辉忠代表说,三个工作报告内容精彩,工作部署也体现了“上接天线、下接地气”特点,非常符合浙江实际。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做了很多大事、要事和民生实事:一是人大履行职责工作有了新突破和新特色;二是街道人大工作通过抓试点、抓经验、抓立法有了新成效;三是创制性立法推动了浙江营商环境向更好方向发展;四是主题教育让干部精气神有了很大提升。对两院的工作报告他也完全赞同,认为很多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扫黑除恶、内外部的法律监督等工作都卓有成效,有效地净化了投资环境,取得了可圈可点的新成绩。他希望,省市人大加强对代表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各级政府要重视抓好意见和建议的落地落实,为民营经济提供更多平等发展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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