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启动首批浙林碳汇项目减排量开发交易,按照100元/吨的单价,省内签约代表共购买林业碳汇3602吨,总成交额逾36万元,而这些项目开发试点大都位于山区26县。
“我们按照国家温室气体核证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在CCER(中国经核证的自愿减排量)规则下对首批项目的碳汇量进行标准核算,开发了全省首个林业碳汇开发交易机制。”浙江省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首批浙林碳汇项目减排量由国家发改委登记备案林业碳汇第三方核证机构——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所核证,并在近日上线的浙江省碳普惠减排量登记备案系统中完成登记。
据悉,首批备案主体完成项目开发面积44927亩,登记备案减排量80907吨,项目涉及省内9个县(市、区)的47个乡镇(林场)的110个村。
“我们会同衢州市林业局,共同开发并推广‘林业碳账户’数字化应用,解决了碳在哪、怎么来、怎么算等一系列林业碳汇项目开发难题,有效降低开发门槛和成本。”浙江省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最大限度保障林农碳汇收益,碳汇项目开发地块如涉及村集体共同资产等,需开展项目申报公示、按地块归集项目签订合作协议。以衢州为例,首批试点项目合计开发碳汇量49408吨,预计价值可达494万元,项目预期收益率达87.9%,惠及82个行政村。
当前,全国碳排放权市场尚未启动林业碳汇交易。以大型会议活动碳中和为突破口,浙江先行先试,浙江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今年9月印发《浙江省大型会议(活动)碳中和实施意见(试行)》,积极探索碳普惠机制下的林业碳汇开发管理机制。
此次签约交易的项目也代表了林业碳汇正在探索实践的四大方向:基于服务保障大型会议(活动)自愿碳中和的需求,嘉兴桐乡市政府向衢州开化县购买了1000吨林业碳汇;杭州市检察院代执行了杭州首例通过购买林业碳汇实施生态损害赔偿的主体责任案例,从湖州安吉县购买352吨林业碳汇,用于替代履行森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浙江省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浙江省将加快推进林业碳汇基础研究协作攻关,总结试点经验,拓展林业碳汇应用场景,以林业碳汇助力山区26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省域共同富裕先行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