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贯彻〈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促进全市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融合发展,大力培养技术技能复合型人才,推进人才链赋能产业链。
《通知》明确了贯通领域高技能人才和专技人才的对应关系,以工程系列为重点,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人社部门还编制了《衢州市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与专技人才职称系列对应关系表》和《衢州市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领域职称评审委员会信息表》。
《通知》还明确了技能人才与专技人才贯通申报的基本条件,其中明确提到,不将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
此外,《通知》还明确高技能人才直接申报职称条件。比如,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新时代突出贡献浙派工匠、浙江大工匠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世界技能大赛银牌和铜牌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浙江杰出工匠、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入选的“杰出技能人才”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获得者、省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浙江工匠、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入选的“拔尖技能人才”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浙江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五名、省级二类技能竞赛前三名的人员,浙江青年工匠,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入选“优秀技能人才”的人员可直接申报初级职称。
《通知》支持技能人才参加专技职业考试。支持和鼓励高技能人才通过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参加上述资格考试报名时,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对待。
《通知》还指出,经评审取得高级职称的优秀高技能人才,能力水平优秀、道德素养过硬、专业匹配度高并能够胜任评审工作的,可经规定程序推荐至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审专家库。
“此举有助于打破职业技能评价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界限,畅通高技能人才的职业晋升通道,改变社会上重学历轻技能的思想观念。”衢州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人社部门将加强贯通工作的指导力度,理顺专业技术人才与高技能人才双贯通的办理渠道,为贯通工作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积极推动双贯通工作进程,从而进一步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快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推进衢州市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