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继红 通讯员 邹美鸿 张红英) 9月9日,记者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由巨化股份公司为主起草的《汽车空调用制冷剂1,1,1,2——四氟乙烷(气雾罐型)》“浙江制造”团体标准,自8月31日起开始实施。这是我市继《节能型喷油螺杆空气压缩机》和《履带式露天潜孔钻车》之后,第三个浙江省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促进会批准实施的标准。
巨化是国内最大的氟化学工业基地,1,1,1,2-四氟乙烷(简称HFC-134a)制冷剂产能全球第一。依托巨化牌HFC-134a产品优异的内在质量和独特的罐装工艺,汽车空调用制冷剂HFC-134a(气雾罐型)产品,获得美国霍尼韦尔、沃尔玛、汽车地带以及日本大宝等国际巨头的合格供应商资格,综合技术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具有国内市场的主导权。
“浙江制造”是集质量、技术、服务、信誉为一体,经市场与社会公认,代表浙江制造业先进性的区域品牌形象标识,是高品质高水平的代名词。今年5月下旬,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牵头召开该产品“浙江制造”标准制定启动会,组建了由巨化集团公司、巨化股份公司、衢州联州致冷剂公司、浙江氟化学有限公司、浙江三美、浙江永和、河北强盛公司、广州标榜汽车实业公司等单位专家组成的标准工作组,讨论标准研制重点,明确职责分工、研制计划、时间进度,19位专家提出了18项修改完善意见。
7月初,该产品标准审查会在衢举行,审议后一致认为:该标准包括内外在质量要求共12项指标,参考了中国标准化协会的标准,结合国际汽车用空调制冷剂要求制定,符合“浙江制造”标准定位要求;涵盖了材料选择、工艺控制指标等内容,部分指标优于国外知名企业技术要求,提升了产品的可靠性、安全性,达到国内一流、国际先进;该标准有利于提高汽车用空调制冷剂制造行业的技术和服务水平,提升“浙江制造”品牌形象。
省氟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标准属业界首次制定,全部产品质量指标的设置等同或严于世界氟化工巨头的采购质量要求,标准水平已达国际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