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城区发改局、教育体育局(文化局)、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柯城区幼儿园收费行为调整柯城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决定自2017年秋季起调整柯城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
收费项目
幼儿园收费项目为保教费、代管费、伙食费。
保教费(保育教育)
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奖励费用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以及有关教学用品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费用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代管费
幼儿园为方便幼儿在园的教育和生活,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主要用于春秋游门票和交通费、幼儿常规体检费、手工材料费及文娱(电影)费等,幼儿园在学期结束时以明细清单形式向幼儿家长公布,多退少不补。
伙食费
幼儿在园期间的餐费和必要的点心费,具体标准由幼儿园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每月向幼儿家长公布账目。
收费管理权限
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收费标准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幼儿园的代管费、伙食费均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同级管理。
保教费的有关规定
幼儿园对入园幼儿可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教费,但不得跨学期预收。
柯城区各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收费标准,根据生均保育教育成本的一定比例以及当地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结合财政性经费的投入情况合理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