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4日讯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开始注重养生,足浴成了大家休闲放松的一种生活方式。可足浴店里的用具卫生吗?消毒是否到位?相信不少顾客有这样的疑惑。
记者从12月19日下午召开的衢州市足浴场所“333”治理专项业主培训会上获悉,目前,市区共有155家足浴店,办理卫生许可证的仅58家。为规范足浴场所管理,提升卫生水平,市卫生监督部门正开展专项整治。
“前一阶段,我们对市区范围内的足浴场所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共有155家,集中在体育场路、马站底、狮桥街、荷五路、荷花中路和龙化路等路段。”市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说,155家中,95家经营面积在100㎡以下,大多为一间店面,或店面隔成上下两层。存在问题包括无消毒间和布草间、从业人员未持健康证、毛巾拖鞋修脚工具未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等。
根据2011年5月1日施行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浙江省于去年将足浴纳入卫生许可范围,并于同年9月19日发布实施了《浙江省足浴场所卫生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去年底,足浴场所进入我市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管范围。依据《细则》和《规范》,市卫生监督部门对符合要求的58家足浴场所核发了卫生许可证。
记者注意到,依据《规范》,足浴场所实际使用面积应在50㎡以上;应设置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间和布草间(柜);饮具、毛巾、拖鞋、足浴容器和修脚工具等应当一客一换一消毒;一次性公共用品用具不得重复使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今年9月份以来,按照省卫生厅的部署,我市卫生监督部门对足浴场所开展了“333”整治,即三落实(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员、设置禁烟警示标识和建立卫生管理档案)、三合格(即消毒设施配备合格、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考核合格、卫生检测合格)、三公示(即卫生许可证公示、卫生信誉等级公示、卫生检测结果公示)。整治将持续至2013年5月,届时,对经过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足浴场所,卫生监督部门将责令其关停。
据悉,以后,卫生许可证将是办理足浴场所工商营业执照的前置条件。这意味着,从现在开始新开的足浴场所若卫生不达标,申请不到卫生许可证,就没有办法开门营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