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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拎包入住!定海129套人才公寓等你来

   浙江在线-舟山新区网7月27日讯 定海区人才办消息,定海区第六批人才公共租赁房申请日前开始。申请截止时间为8月6日,符合条件的人才都可提出承租申请。

  据了解,本批人才公共租赁房房源一部分位于盐仓街道富都花苑,共4套,其中面积120平方米和90平方米各2套(实际面积以合同为准)。一部分位于盐仓街道金达公寓,共75套,其中面积30平方米42套、40平方米16套、60平方米17套(实际面积以合同为准)。还有一部分位于盐仓街道惠舟新村,共50套,面积均为30平米左右(实际面积以合同为准),目前这些房源均已进行装修,并配备了基本生活设施,可拎包入住。

  申请对象范围包含区属机关事业单位(不含部委、省、市属驻定海的单位)、纳税地在定海的企业、经区民政局登记注册的3A级及以上社会组织的人才。同时,申请人还需符合以下条件:已经过区人才办或区人力社保局发文认定的全职在定海工作的人才;未经认定但符合《定海区人才分类目录及认定标准》的各类人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技师以上技能等级的企业人才。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必须在编在职,如果是专业技术人才的还须在聘。企业和社会组织人才必须在岗,且在定海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未婚的,本人及其父母)须在定海城区(含临城街道、千岛街道、白泉镇、盐仓街道)范围内无住房。符合条件的人才通过所在单位统一向区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窗口提出承租申请。

  保障标准为:国家级杰出人才(B类)在120平方米左右,省部级领军人才(C类)和定海特优人才(D类)在90平方米左右;定海区高级人才(E类)和定海区基础(F类)(仅硕士已婚)在60平方米左右,定海区基础(F类)(硕士已婚除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技师以上技能等级的企业人才在30平方米左右。本批人才公共租赁房2018年的租金标准预计为每月每平方米12元(具体以物价部门审定为准),水电等其他费用按市场价格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人才公共租赁房承租协议一年一签,其间,如出现《舟山市定海区人才住房保障办法》中“周转住房政策终止条件”相关规定情况的,将取消承租人才公共租赁房资格,并不再纳入人才住房保障范围;申请人未在区房管局《签约通知》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的(包括签订租赁合同、交付保证金等),原则上取消本轮承租资格;如果房源不够的,本轮承租将按人才公共租赁房申请评分高低进行统筹安排。

  (浙江在线通讯员 黄婷 杨俞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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