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记者从舟山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开放日”活动中了解到,一年来,舟山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共立案3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5件,对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准备提起诉讼。
2017年7月1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全面推开。这些公益诉讼案件主要覆盖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有效保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重点关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针对饮用水水源污染、海域固体废弃物污染、生活污水不当排放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舟山市检察院检察长黄辉介绍,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7件,占已办公益诉讼案件量总数的75%。同时,检察机关将恢复性司法引入办案过程,探索试行生态修复补偿机制,实现惩罚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双赢。其中普陀区检察院并会同区海洋与渔业局成立全省首个海洋公益保护增殖放流海上流动基地,引导2名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当事人通过增殖放流的方式修复被破坏的海洋渔业资源,这一创新举措得到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肯定。
舟山市检察机关还坚持将重心放在诉前,以诉讼为最后手段,强化诉前检察建议。一年来,共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5件,规定期限内回复整改率达100%。
近期,定海区检察院发现某排档经营者销售有毒海螺蛳,案发时已销售7.5公斤有毒螺蛳,现场余留7.135公斤,该行为对市民食品安全造成了威胁,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于是启动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程序。如公告期内,无有权提起诉讼的机关或有关组织就该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将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将是舟山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彰显了检察机关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坚定决心。
此外,舟山检察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质效,两级院都研发运行公益诉讼线索“随手拍”微信举报平台,实现“掌上线索、随时随地、一键举报”;定海区检察院率先引入航拍技术开展公益诉讼调查取证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通过移动端举报平台受理群众有价值举报线索6件,成案2件。
据开放日现场通报,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一年来,舟山市检察机关有三个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优秀案例,一个基层院被省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通讯员 曹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