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

首页>地方频道>舟山>要闻

舟山丨审计建议废物经营企业“强卖”行为亟待关注

  为确保工业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危险废物有相应的处置能力,环保监管部门要求企业不论当年是否实际产生危险废物,必须按年与废物经营企业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近期,市审计局在定海区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监管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部分废物经营企业依托政府强制性监管要求存在“强卖”服务现象,向实际未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收取服务费。如: 2018年,舟山市纳海固体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与42家企业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协议,并按照每份协议1000元的价格预收处置费。合同到期但企业实际未产生危险废物,舟山市纳海固体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将预收款直接转作“技术咨询服务费”结算。审计认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当前尚处于卖方市场阶段,政府应加强宏观调控,确保工业项目投产和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相匹配。因此,建议市里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的政策扶持和引导,同时环境监督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区域内处置能力统筹力度,坚决杜绝此类“强卖”服务现象的发生。(市审计局)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6752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