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是世界船员日。6月25日下午,宁波海事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发布近三年来船员权益司法保护白皮书。根据白皮书显示,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三年间,该院共受理船员权益纠纷案件2910件,其中舟山法庭(2018年更名为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事法庭)受理的船员权益纠纷案件数量最多,达到1240件。
据了解,在该院受理的纠纷案件中,涉及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2537件,占此案总数的87.18%。“造成此纠纷最根本的原因是船员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纠纷预防观念不强。”宁波海事法院副院长章青山告诉记者,在已发生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中,90%以上的渔船船东与船员之间不签订书面合同,致使维权艰难。除此之外船员自我保护意识不高,对船舶优先权主张不及时,船东安全生产意识不强,为船员投保不足等也是船员权益纠纷高发的原因之一。
近年来,为让船员这个弱势群体正当权益及时得到司法保护,宁波海事法院专门在院本部诉讼服务中心和舟山、台州、温州三个派出法庭设置船员咨询、立案服务优先窗口,并为生活困难船员提供必要的司法救助。同时开设“涉外涉港澳台专窗”,印制中英文双语诉讼指南,配置懂外语的法官专门为外籍船员提供英语导诉服务,快速有效解决涉外船员纠纷案件。针对浙江岛屿多、渔区分散且偏远的情况,宁波海事法院成立了海上人身损害纠纷“阿海”调解工作室,并先后在舟山、台州及义乌等地设立了6个巡回审判法庭,就地办理船员纠纷近千起,极大地方便广大渔民和船员。
“船员上船工作前,尽量与船东或雇主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明确相关约定,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要保存好工资发放记录和出勤记录等相应证据,离船时应要求船方出具工资欠条,必要时可对船上船舶证书、微信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提前取证,以固定劳务关系的成立、履约等事实方面的证据。”发布会上,章青山希望广大船员要及时主张船舶优先权,如选择仲裁解决纠纷,可在船舶优先权届满前向法院申请扣押船舶等,通过多种方式保护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