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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扩大有效投资政策十二条》日前出台 4000万元“大红包” 激励投资“赛马”

  《舟山市扩大有效投资政策十二条》日前正式出台。市发改委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今年是我市“项目攻坚年”,该《十二条》进一步完善了投资督导激励体系,突出投资“赛马”资金激励。全年将安排4000万元“赛马”机制专项资金,奖励投资“赛马”全市排名前列的县(区)、功能区,用于支持辖区内重大项目建设。

  《十二条》明确指出,要稳住投资基本盘,建立完善扩大有效投资的“一体系三机制”,对省“4+1”重大项目、省集中开工项目、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加大推进力度。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15项重大标志性工程,筛选形成一批投资规模大、社会效益高的重大项目,加快投资转化。要全力加大先进制造业项目招引进度,围绕绿色石化与新材料、高新船舶与海工装备、水产品精深加工与海洋生物、海洋电子信息、清洁能源及装备制造、现代航空产业、“光芯屏端网”等产业链,狠抓“链主型”企业和关键企业招引,持续落地一批投资强度大、技术含量高、辐射带动强的先进制造业项目。要加快石化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加快推进绿色石化基地三期,全力争取项目实质性启动。抓好绿色石化基地新材料产业园项目谋划落地工作,抓好绿色石化基地拓展区项目建设。

  同时强调,支持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对市级(含)以上“十四五”规划确定在2023年以后开工的基础设施项目,提前到今年开工的,由市级统筹协调资金配套和要素保障。支持专项债券项目加快储备发行,积极向上争取发行额度。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平台注入资本金,注入承担功能性基础设施建设的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在要素保障及流程管理方面,要加强重大项目用地、用海保障,确保今年全市供应建设用地1万亩以上,并加强重大项目用能保障。要深入推进项目审批验收全流程管理,全面推进企业投资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最多15个工作日”改革,全程实现极简申报、极速审批。

  《十二条》还明确,对各地、各有关单位“项目攻坚年”扩大有效投资、抓好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实行动态监测、月度通报、定期观摩。对市重点项目,开展“红旗”“蜗牛”项目评选活动。对获得2次以上省或市通报激励的区块,实行扩大有效投资考核“跳档评优”,对抓项目促投资工作成效显著的主体给予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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