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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发放购房消费补贴

  记者近日从舟山市房管中心获悉,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满足合理购房需求,我市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购房消费补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在舟山市区(不含岱山县、嵊泗县)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或通过司法拍卖取得住宅的个人,可享购房消费补贴。

  根据通知规定,7月18日至12月31日,购买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住宅的,按已缴契税80%的标准给予补贴;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按已缴契税60%的标准给予补贴;购买部分产权的以实际购买面积补贴;单套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根据要求,购房人须在所购住宅具备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书条件之日起90天内,凭本人身份证、房屋不动产权证、完税证明、银行储蓄卡等资料向当地房管部门提出消费补贴申请,填写《购房消费补贴申领申请表》,逾期申请视同自动放弃。购买的住宅以套为单位享受补助,同一套住宅每交易一次,即可享受一次补助。

  以下可视为具备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书的条件之日:所购新建商品住宅为现房的,以完成《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为准;所购新建商品住宅为期房的,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项目竣工备案并完成首次登记之日为准;购买二手住宅(含司法拍卖)的,以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完成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或由司法部门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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