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浙江正在全面推进“共享法庭”建设,旨在以“不增编、不建房、快落实、广覆盖”为原则,用“一根网线、一块屏”,让民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舟山市嵊泗县马鞍列岛结合当地实际,将“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与“共享法庭”建设有机融合,探索行政执法改革创新、实质性化解争议、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等,充分发挥其线上诉源治理、化解指导纠纷、法治教育宣传的功能。
“共享法庭”成“重要前哨”
深化线上诉源治理
在旅游旺季联合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辖区内某家民宿店内有2人的健康证已经过期3天,现场告知当事人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将对经营者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金额的罚款。
“我当时听到罚款金额一下子吓到了,今年民宿生意就不太好,注意力都放在网络宣传,忽视了健康证过期的事。”该民宿员工周阿姨说。
然而,参照当地出台的《舟山市行政执法多领域“首错免罚”清单模式实施办法》,民宿主最终免受惩罚。
据悉,针对辖区内经济主体规模小、设备旧,涉案物品少、金额低等情况,在相关案件准备立案时,执法人员和当事人都可以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共享法庭”的法律工作人员,争取逐步实现从“司法后端干预”’到“司法前端介入”的制度性转变。
“共享法庭”成“便捷驿站”
开展纠纷化解指导
嵊泗马鞍列岛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处于舟山渔场中心位置,针对本地“涉海涉渔”案件较多但交通不便的现状,执法队与宁波海事法院开展合作,帮助渔民足不出岛实现纠纷云端化解,不断提升基层调解纠纷化解能力。
今年7月,该执法队破获一起非法采集贝藻类海产品致海洋环境受损案件案件,当事人驾驶“三无船只”潜捕采集螺贝等水产品,导致保护区内海洋生物生长发育受阻、繁育终止,且礁石等天然栖息地遭到破坏,非法获利共7000余元。
舟山市检察院诉至宁波海事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对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执法队工作人员和法庭干警指导10名当事人准备好相关诉讼材料,运用“共享法庭”提交跨域立案材料,并连线开庭。当事人李某说,“通过‘共享法庭’,不仅降低了交通费用,也解决了当下的许多不便。”
“共享法庭”成“云上课堂”
提升“东海渔嫂”法治素养
今年下半年,执法队相继成立了嵊山、枸杞、花鸟3支“东海渔嫂”执法监督队伍。为了进一步擦亮“火眼金睛”,当地以“共享法庭”为平台,发挥网络优势,常态化实现法律在线咨询、法制业务培训、执法程序合法性讨论,促进“东海渔嫂”执法监督组展现“啄木鸟”的精神和“排头雁”的作用。
“以前我们虽然有监督权,但感觉有力无处使,归根结底来说,我们肚子里的‘墨水’不够。有了‘共享法庭’后,市县法院开庭现场我们都可以实时观看。比如东海商场火灾相关纠纷、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民事公益诉讼案这几个本地的案件,我看了特别有感受。”嵊山“东海渔嫂”执法监督组组长葛燕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