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下午,舟山沈家门墩头农贸市场及三弄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征求意见稿(以下称《征求意见稿》)上墙公布,这表明该区块旧城改造工作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征求意见稿》对征收范围和被征收房屋情况,被征收房屋面积、用途和价值的确定,私有住宅房屋补偿方式及补偿补助标准,私有住宅房屋用于商业经营的认定与经济补助,商业用房征收补偿以及工业用房征收补偿等,均作了详细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该方案的征求期限为30天,被征收人需通过合法途径反映意见、建议,同时征收现场指挥部也将通过上门走访、座谈等方式多方征求被征收人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对私有住宅房屋征收,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进行安置。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并在规定期限内签约、腾空的,征迁所得主要由原房评估价、按原房评估价(不含装修及附属物)10%的鼓励奖、签约搬迁奖励、搬迁费、购房补助和原房的装修及附属物补偿构成。
购房补助,是指被征收人(包括直系亲属)用货币补偿资金在征收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在普陀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包括预售商品住宅的期房)、二手房,按被征收房屋原房评估价(核定购房资金少于被征收房屋原房评估价的,以税务部门代开的购房发票中明确的购房金额为准)8%比例给予的补助。需要注意的是,被征收房屋未按时腾空,或购买期限超过规定期限的,则得不到补助。
如果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征求意见稿》对安置地块、安置房(期房)交付时间、户型,以及选定、安置原则、结算办法等都作了规定。安置地块为鲁家峙海城铭园北区、南区,城北第四期保障房项目(期房)、东港原三初地块(期房)。
在户型大小方面,海城铭园北区、南区,户型为65、85、90、100、110、120、135平方米左右等;东港原三初地块50、60平方米左右;城北第四期保障房项目59、74平方米左右。具体户型以规划部门批准的方案为准,具体面积以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安置房房屋评估价格按法定评估基准日公布的评估价格为准。
为确保该区块旧城改造工作顺利推进,《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如果在签约期限内达到95%签约比例的,补偿协议生效。否则补偿协议不生效,房屋征收决定效力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