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5日讯 昨天,市民蒋先生(化名)向本报“群岛姐妹民生工作室”反映:他在定海一家手机店花了4250元买了一个三星手机,然后通过快递寄给宁波的朋友,结果朋友收到的却是3块瓦片。
蒋先生告诉记者,他是从外地来舟山打工的。
12月20日,他在手机店买了手机后,叫了舟山申通快递公司的快递员过来拿货,说要寄到宁波。蒋先生将手机放在手机盒里,并用胶带粘了起来。觉着手机比较贵,就向快递员提出要保价,快递员说了句:不是苹果手机不用保价的。最后,蒋先生未保价,直接填了快递单子。快递员并没有在现场将快递单子粘在手机盒上,说到时候再包装下会安全些。蒋先生觉得对方也是好心,想着应该没事,就同意了。
21日下午4时40多分,朋友打电话给蒋先生,说快递收到了,是当着快递员的面拆的,但箱子内并不是手机,而是三块瓦片,朋友没有接收这个快递。于是蒋先生打电话给接收自己快递的快递员,对方没有接听。
22日上午8时许,蒋先生来到申通快递公司,同时找到了该快递员,公司说物品没有保价,具体情况应该找快递员解决,但该快递员坚称自己也不知道情况。公司要蒋先生周一再过去一趟。
24日上午,蒋先生再次来到公司,还是没有要到一个说法。“当时同事是看着我将手机包好后给快递员的,最后朋友收到却变成了瓦片。
”蒋先生觉得公司应该赔偿。
当天下午,记者联系上了负责派送蒋先生货物的快递员,该快递员说当时他拿到手时,能看到的就是一个手机盒,因为已经被主人用胶布包起来,所以没有当场验货。拿了货后,他为手机盒装了一个袋子后才寄出去,发生这样的事情,也不知道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因为没当场验货,现在自己也不知道盒子里面到底是什么东西。申通快递公司业务经理倪经理告诉记者,此事他们还在调查当中。业务员没有当场验货,工作上肯定是疏忽了。同时,公司还要向宁波那边的快递员进行确认,是否如事主所说的那样,收货人是当着快递员的面拆封的。很多环节都需要具体调查,到时会给蒋先生一个说法。
一方说,快递的是手机;一方说,当时没有验货,那这个责任该由谁来承担?记者就该问题咨询了浙江名检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他说,没有验货,说明快递员(公司)在工作上存在疏漏。若没有证据表明蒋先生当时邮寄的就是瓦片,那么快递公司应有赔偿的责任。同样,若确认是手机被调包的话,快递公司也应负全责,因为合同关系成立于顾客和快递公司之间,这个跟快递有没有保价没有关系,保价是工作失误造成货物遗失或损坏情况下所要承担的责任,而调包是故意的侵权行为,不受保价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