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舟山新区网7月4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齐妤晔)7月1日,舟山海关驻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办事处现场关员在系统上成功接收某企业进口的船舶配件报关单申报信息,系统自动审核通过。18分钟后,该批重25公斤的货物在口岸正常放行,成为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首日舟山海关办理的首票货物。
海关通关一体化在全国实施,企业可以在任意一个海关完成申报、缴税等海关手续。舟山外运报关行相关负责人林洪舟表示,舟山进口企业的客户在天津,以前都需要在舟山报关后再把货物运往天津,而通关一体化后,企业可以直接把航程目的地设在天津直接通关,不必先到舟山,再进行转运,大大节省了成本。
据了解,全国海关设立了风险防控中心和税收征管中心,实现全国海关风险防控、税收征管等关键业务集中、统一、智能处置。对于舟山广大企业而言,无论在哪里通关,全国海关都是同一执法口径和监管标准,为企业提供统一的通关便利待遇。
在通关环节,海关将实施“一次申报、分步处置”。企业在货物通关时一次申报,海关在货物放行前、放行后分步处置,即在口岸处置安全准入风险,完成对货物的安全准入甄别后,先予放行;货物放行后,再由属地海关开展税收后续管理。
税收征管方式也发生不小变化。在货物通关环节,由过去的海关审查确定企业申报税收要素、核定企业应缴税款,转变为企业自行申报税收要素、自行计算并缴纳税款、海关受理后放行货物,实施全过程抽查审核。这项改革措施将大幅压缩货物通关时间,减少企业通关成本,提升通关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