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普陀区运管部门在辖区内开展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联合专项整治行动。
前几天,执法人员一行来到普陀长途客运中心检查,此时一辆白色丰田轿车进入执法人员的视线,从车上下来一男一女两名乘客。这辆车的驾驶员和乘客没有任何交流,一看就是不认识的人。
执法人员随即兵分两路,一组向刚下车的乘客取证,一组控制车辆。经现场询问,乘客在朱家尖通过手机软件约车到车站,支付了37元运费。驾驶员因现场无法出示网约车道路运输证和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车辆被执法人员登记保存进行下一步处理。现场,执法人员还随机检查出租车。在一上午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共查获两起涉嫌非法网约车经营行为和一起出租车违章行为。
据了解,此次联合专项整治行动从7月1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普陀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将重点对全市车站、码头、机场、景区、医院、学校、商业区等重点地段周边区域的出租汽车非法营运及违规经营行为进行联合专项整治。
普陀区运管部门提醒想要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各位驾驶员朋友,一定要合法经营,平台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驾驶员和车辆取得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和网约车道路运输证,三证缺一不可。一旦查获非法网约车运营行为,将面临一到三万的罚款。(舟山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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