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对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以进一步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
关键词:提升贷款额度
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该住房为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的,贷款额度可按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确定。绿色建筑住房公积金贷款上浮优惠与多孩家庭、各类人才等支持政策不叠加享受。
解读:该政策目的是为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利用,支持住房需求。
关键词:减免申请材料
死亡或宣告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含补贴账户)余额少于5万元(含)的,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在签署《继承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后,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业务;提供已故职工仍有效社保卡的,可申请将住房公积金余额划入社保卡。
解读:参照国家金融局和人行《关于优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有关要求的通知》的规定,对已故职工小额账户的简化提取再次优化调整。原政策规定,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超过1万元的,提取时需要提供公证书。
关键词:优化提取方式
办理偿还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委托提取公积金业务,可按默认顺序或约定比例逐月划转。
解读:此举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委托提取业务的灵活性,更好满足缴存人的多元化需求。原政策规定,偿还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委托提取公积金业务,遵循‘先借款人本人、再配偶、后父母子女’的提取顺序,实行按月自动划转。
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可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解读:这是对本市户籍职工的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调整。原政策规定,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5年的,可申请办理提取业务。
关键词:加强风险防控
借款人申请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结合商业银行的贷款房屋价格评估结果,综合房屋契税价格、房屋交易价格,低者作为贷款房屋总房价。
借款人连续逾期2期(含)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优先偿还逾期贷款本息。
解读:此举是为有效防范资金风险,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在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中引入价格评估机制,综合评估房价,客观准确反映抵押物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