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29日从市统计局获悉,市五经普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登记公告,明确镇江五经普登记工作将于2024年1月1日全面启动。
公告称,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是2023年年度资料。2024年1-4月,普查人员将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上门开展普查登记。普查对象为全市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主要内容为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
此次普查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采取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
公告希望各单位及个体经营户积极配合普查人员准确采集相关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普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市经普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来源于千千万万个普查对象,只有普查对象积极参与、认真配合,才能最终形成高质量的普查成果。普查机构将严格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普查方案要求,组织普查员依法依规开展普查登记,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也将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请广大普查对象放心接受普查、开门迎接普查,认真履行普查法定义务,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不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以实际行动支持配合普查工作。(陈志奎 童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