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绿地是儿童重要的户外休闲娱乐活动场所,开展儿童友好公园建设,让儿童在自然中感知成长,是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建设“农事体验角”“迷你菜园”设置尺度合适、生动有趣的适儿化标识系统……近日,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印发《合肥市儿童友好公园建设指引(试行)》(下简称《指引》)。
《指引》指出,儿童活动场地应远离人流量大的道路,要根据儿童不同成长阶段特征进行分区设置,铺装应使用具有缓冲保护的材料,材质应安全环保并符合质检标准。城市综合公园等公共空间的适儿化改造应优先增补儿童游乐和体育运动场地,宜考虑建设风雨运动场地。社区公园、游园和口袋公园宜利用社区闲置空间和既有绿地,建设“农事体验角”“迷你菜园”“花卉步道”等亲子空间,打造“游戏角”。
公园出入口应方便儿童通行,公园内各景观节点及儿童游乐设施宜通过儿童步道有机串联,并保障婴儿车、学步车等便捷可达。儿童步道应参照无障碍慢行道要求,设置尺度合适、生动有趣的适儿化标识系统。人行道净空2.5米范围内两侧不宜有突出的树枝、悬垂的装饰品或其它阻碍儿童通行的物体。公园内部宜布置形式不同的多种水体,增强园内水体的趣味性与可玩性。儿童亲水区域应保障安全,严格控制水深,临水区域应设置防止儿童落水的防护栏、安全警示牌等设施,定点放置救生设备。儿童可进入的亲水空间不得使用高压喷泉,喷泉水压不宜过大。
同时,公园宜塑造多样化植物景观,不得种植枝刺较明显、有安全隐患的植物,儿童活动场地的植物宜作挂牌处理,标明植物的名称及其简单的树种知识,激发儿童兴趣。游乐设施应具有一定耐受度,安全、卫生、易于维护,并定期检查维护。供儿童玩耍的戏水池,池壁应平整圆滑,池底设置防滑铺装,不得有电力辅助的景观设施。
此外,结合儿童活动场地合理设置家长休息区,保持视线畅通,便于家长看护。综合公园临近儿童活动场地的公共卫生间应至少设置1处母婴室。公园出入口、游客中心和儿童集中活动区域宜设置报警电话,儿童集中活动区域宜配备监控系统,确保无监控盲区。公园照明设施应选择光线柔和、无炫光的灯具,保证儿童安全。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庄文倩 通讯员 贾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