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投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加大行业监管力度、规范调解组织建设、强化多元支撑体系,探索建立司法鉴定投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维护和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为行政争议化解和诉前调解贡献司法鉴定专业力量。
一是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建立行业惩戒和通报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书面通报并载入诚信档案。指导司法鉴定机构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机构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加大整改落实力度。
二是建立行业调解组织。成立南京市司法鉴定协会行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建立健全司法鉴定投诉矛盾纠纷季度分析制度,综合运用询问投诉人等方式促使各方达成一致。
三是汇聚多元调解力量。建立南京市司法鉴定专家论证委员会和专家库,根据案件需要抽调相关领域专家。建立联调联动机制、自行和解激励机制,明确自行和解的案件不计入投诉总量、不参与投诉评价,并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
四是发挥专业调解优势。推荐优秀司法鉴定人进入行政复议调解专家库,联合法院探索开展“司法鉴定+诉前调解”工作试点,鼓励司法鉴定机构积极参与诉前调解,扩大诉前鉴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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