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调查总队、省统计局两部门共同核定:上半年,宿豫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032元,同比增长6.2%,增速高于全市0.2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市第1位。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653元,同比增长5.4%,增速居全市第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33元,同比增长7.1%,增速居全市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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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江苏调查总队、省统计局两部门共同核定:上半年,宿豫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032元,同比增长6.2%,增速高于全市0.2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市第1位。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653元,同比增长5.4%,增速居全市第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33元,同比增长7.1%,增速居全市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