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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公安机关如何“打霸拔钉”

   浙江在线6月12日讯 初夏季节,临海经济开发区一派繁忙景象,农商银行大楼按期结顶、台州医院新院区进场施工、旧城拆迁改造工程顺利推进……这些曾经遭遇障碍的项目顺利得以推进,得益于公安机关持续开展的“打霸拔钉、清障护航”专项行动。

  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去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涉及村霸、地霸、行霸、市霸案件205起,刑拘348人,逮捕275人,起诉481人、其中村干部168人。

  6月2日,市公安局在临海召开“打霸拔钉、清障护航”暨项目警官制现场推进会,再次吹响护航发展的号角。

  坚持对黑恶霸痞“零容忍”

  5月10日,中交二航局在承建沿海高速三门湾跨海大桥工程时,因人工、材料费用与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发生矛盾,中交二航局负责三门湾跨海大桥十标段北岸位于蛇蟠乡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秦某、纪某、张某等人纠集藏某、张某等8人,用八辆翻斗车将跨海大桥北岸工程唯一进出口堵死。三门警方第一时间介入案件的侦查,目前,纪某和藏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秦某、张某刑拘在逃,张某、陈某等7名驾驶员被行政处罚。

  近年来,众多工程建设项目落地我市。与此同时,项目建设领域中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随之抬头。

  黑恶不除,百姓不安,社会不宁。早在四年前,市公安局就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开展“打霸拔钉、清障护航”专项行动。市委常委、公安局长蒋珍明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往深处打,往痛处打,做到除恶务尽。

  为了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公安民警勇敢“亮剑”。专项行动中,民警深入重大建设项目及企业周边开展走访,调查摸底,掌握建设中存在的治安隐患和最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苗头情况。在有力保障下,全市180个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顺利施工。

  去年,路桥警方成功处置阻挠省重点建设飞龙湖项目的“5·19”事件,揪出幕后策划者、组织者,行政拘留3人,移送起诉15人,刑拘在逃1人。

  “项目警官制”治标又治本

  为更有效地保障重点工程推进,今年,我市公安机关全面推广“项目警官制”,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切实营造平安、有序的生产、施工环境,以强有力的保障,促进重点工程推进。

  临海市公安局在近年实践中创新推出“项目警官制”。凡省级以上重点工程,明确一名局领导为项目警长,一名派出所领导为项目副警长。市级重点工程,则由一名分管所领导担任项目警长,一名责任民警为副警长。项目警长通过上门走访等途径,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临海经济开发区大洋区块进驻了客运新站、农商银行、台州医院新院区等多个市级重点项目。多年来,由于工程所涉及的塘里村内利益矛盾不断,导致工程项目建设时常搁置。

  去年5月初,塘里村项目警官通过线索了解到相关利益冲突,及时查处高某等人寻衅滋事案。目前,该案中已有4人判刑3人起诉,另有两人取保候审。同时,侦破“以冯氏兄弟为首的阻碍重点工程施工的团伙案件”,抓获冯某等犯罪嫌疑人10人,起诉8人,破获刑事案件5起。

  “项目警官制”是一种“点对点全程护航工程项目推进的警务制度。”临海市公安局副局长邵波介绍,各个项目警官通过对负责项目采取上门走访、定期联系、跟踪服务等措施,切实解决重点工程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社会治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效促进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该制度在临海实施后,辖区实现“四个满意”。“项目警官制”有效解决了项目落地问题,党委政府满意;“项目警官制”使一系列矛盾纠纷在苗头处得到化解,建设单位满意;该制度将“事后办理大案件”化作“事前化解小矛盾”,从而解放了基层警力,基层民警满意;实施“项目警官制”的辖区治安明显变好,发案降低,有效增加群众安全感,群众满意。

  持续打击力度不减

  6月8日上午,椒江区公安分局洪家派出所副所长林轩竹,来到市级重点项目——农港城二期工地走访,排查治安情况。一旦发现阻碍工程发展的苗头,他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市公安局副局长陈伯恩介绍,今年市委、市政府提出“拉高标标、争先进位,勇当排头兵、再创新辉煌”的工作总要求,努力实现“跻身全省经济总量第二方阵”的“十三五”发展目标,全市投资增大,项目增多,“霸钉”的生存空间也将增大增多,需要持续地打、不停地打,反复地打。

  今年的专项行动,重点铲除五类黑恶势力:严厉打击村(社区)干部欺压群众,横行乡里,称王称霸,插手基层政权建设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在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中强揽工程、阻挠项目落地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在“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多城同创”等活动推进中寻衅滋事、暴力抗法、打击报复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非法垄断、强买强卖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黑恶霸”势力的违法犯罪源头,深挖幕后保护伞和关系网。

  警方将围绕排查出来的案件线索,突出重点,开展集中打击。对危害严重、群众反响强烈或涉及重点工程的涉黑涉恶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逐案落实责任领导,实行专案专办,让其“无立足之地”。对潜逃在外、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嫌疑人,加大追逃力度,决不让其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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