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台州启动水路交通运输综合改革,历时两年的综合改革成效显著,得到省交通运输厅的批示与好评。
一是成立港航分中心,推行集中审批。2014年6月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港航分中心正式被市政府批准成立。涉及台州12项港航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在港航分中心进行办理,做到了集中审批。与此同时配套出台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及一次性告知制度,实现规范化管理。2015年港航分中心被评为“市优秀分中心”。
二是启动旅客实名制,促进水路安全。投入使用台州海上客运中心,并自行研发水路旅客实名制售票系统、网上实名制售票系统,设立实名制购票与验票通道、旅客封闭式候船区。实施以来,共实名制运输旅客约3万人次,当前实名制比率已达到100%。
三是培育诚信企业,完善信用监管。实施航运企业经营行为规范准则,促进经营资质完备与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目前台州共有9家水路危险品运输企业获得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另有19家水路运输企业获得全省“水路运输诚信企业”称号。
三是实施联单制度,推进水环境整治。港航部门与海事、环保等部门在全省首创联合启动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通过闭环监管措施,使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实现无缝监管,防止出现污染物的二次污染。当前正处于试运行阶段,9月1日起台州辖区全面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