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

首页>地方频道>台州>社会

台州市将开展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2017年12月1日,天津河西区一栋大厦发生火灾,火灾致10人死亡,5人受伤。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一栋栋高楼大厦在我市各地不断拔地而起,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为了全面排查摸清全市已投入使用高层建筑底数信息和隐患情况,按照整治标准的彻底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整治期间,全市高层建筑完成底数信息100%掌握清楚,隐患情况100%排查到位、100%整改到位,确保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

  “本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重点整治内容包括安全疏散通道、设施;消防车道、登高操作场地;建筑消防设施;电气燃气管理;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市消安委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说。

  在畅通安全疏散生命通道方面,要求全面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车,确保疏散通道畅通;高层住宅建筑设有通向屋面出口的,出口上的门或窗应能从内向外开启;消防车道和登高操作场地被占用的,应恢复原有功能。

  在完善建筑消防设施方面,要求缺失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增补;对消防设施损坏的,责令限期整改修复;对疏散楼梯数量不足的,采取增设室外疏散楼梯等措施;对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以及电缆桥架封堵缺失或不严密的,使用防火封堵材料严密封堵。

  在严格管控外墙外保温材料方面,对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更换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外保温材料;未拆除前,严格落实火灾防范措施,严密包覆裸露的保温材料;严禁在建筑外墙违规动火用电,禁止在建筑周围堆放可燃物、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还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针对高层公共建筑各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都应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协议,依法明确各自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据悉,市消安委将于12月9日开启全面排查工作,并在2018年1月1日起开展重点整治工作。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6983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