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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台州立法计划敲定了

   昨日,2018年立法计划实施工作会议召开。古村落保护和出租房管理将纳入今年的立法计划。

  2015年7月,台州市正式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可制定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2016年8月以来,《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台州府城墙保护条例》应运而生,并顺利实施,执行效果受到了社会肯定;去年年底,《台州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出台,并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至此,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台州已诞生四部实体法。

  今年,台州还有哪些立法计划?昨天的会议上,公布了2018年立法计划,一共包括了两类法规项目。一类法规项目2个,为年内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二类法规项目5个,一般为下一年度立法作准备,条件成熟时也可以年内提请审议。

  “其中,《台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管理条例》和《台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规定》,预计分别将于今年7月份和8月份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初审。”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於艳华介绍。

  传统村落是农村历史文化的“活化石”。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传统村落正面临逐渐消亡的危险,传统村落保护迫在眉睫。2016年4月,我市启动了《台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

  居住出租房屋,一直是消防安全隐患和重大刑事案件高发的地方。目前,我市登记在册流动人口196万,出租房达28万户。大量出租房屋未达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标准,危房出租、违章建房出租等乱象丛生,出台相关法规的呼声一直很高。记者还了解到,5个二类法规项目,分别是《台州市企业信用促进条例》、《台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台州市荣誉市民条例》、《台州市大陈岛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台州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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