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迷心窍,利令智昏,很多人为了发财,做出荒唐的事情。日前椒江法院审理的一个案子,两个被告和被害人就都是如此。
张某和孙某是安徽涡阳老乡,不光是老乡,还是同行,因为以贩卖假币的名义诈骗他人,2012年都被判过刑。2017年9月,他们来到台州后,故技重施。两人在路桥一家宾馆认识了女青年李某,两次给了她50元和100元面值的人民币,谎称是台湾新造的假币。李某拿去买水果,全都用了出去,于是就对两人手头的假币深信不疑,愿意出10万元购买40万这样的假币。9月29日,双方在椒江某茶餐厅包厢见面,张某和孙某拿真币给李某验货,交货时给李某的却是一密码箱的商业代金券。李某事后发现真相,撕毁假币并报警。法庭上,两名被告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法官当庭作出宣判。
一,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二被告人孙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三,作案工具,黑色密码箱一个,假币若干,予以没收并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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