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海事局常态化运作“行政处罚、违法移送、行政强制加促成拆解”的“3+1”执法模式,积极构建“多元共治”的水上安全治理格局,为破解“两船”(即砂石运输船和内河船)治理全国性海上执法难题,提供台州样本。
台州海面,“打非治违”出重拳
1月9日,台州海事局执法人员在椒江水域,对自编船名为“利通浦7”实施检查时,发现船东提供的船舶检验证书和国籍证书,以及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等证件,在纸张、水印、公章和编号等多处存在异常。
执法人员当即展开调查,通过船舶检验系统、船舶登记系统等进行查询、比对。之后执法人员通过联系船舶登记机关,寻找到“利通浦7”真实的船东。“利通浦7”船东接到电话后表示,该船此时没有在椒江水域,而在舟山水域。由此可见,眼前这艘“利通浦7”船,显然是李鬼。再经过深入调查,该船为套牌船,实际船名为“孝感宏达2119”。
在查实船舶使用伪造证书后,台州海事局立即联系公安边防部门,依法将案件移送过去。而双方均是首次办理这样的案件,因缺乏经验,于是就在证据采集、法律法规的适用等方面,进行了多次探讨。1月19日,公安边防对该船实际船东丁某实施刑事拘留。
2017年11月,台州海事局执法人员对台州东部新区涂面整理工程施工船舶进行检查时,发现其中一艘自编船名为“舟舸7”的吹砂船存在套牌嫌疑。经查实该船实际船名为“浙普16012”,是一条普通的干货船。它于2015年在舟山虾峙擅自改建,船舶国籍证书和船舶检验证书均已过期失效。为逃避船舶因无证被扣押,该船东就花钱购买了套牌的伪造证书。后台州海事局将该案件移送至舟山市公安局。据悉,舟山市公安局已对“浙普16012”的船东实施了刑事拘留。
“3+1”执法,台州样本走向全国
在台州海域,惊现“双黄蛋”“多胞胎”等套牌船舶,不仅扰乱了航运市场的正常秩序,还可能导致水上安全隐患的发生。对此,台州海事局强化重点水域巡航巡查,进一步深化与公安边防的合作,形成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以期增强执法威慑力。
目前,违法船只“孝感宏达2119”使用伪造船舶证书一案,公安边防部门已收集了足够的证据。之后向检察院报捕,再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台州海事局也将在证据补充方面,继续提供专业支持,避免“定罪不诉”的事发生。
另外,在台州海域,还存在船舶配员不足和船员无证上岗以及“三无”船、内河船参与海上运输等违法现象。
自2016年始,台州海事局就积极探索实践“3+1”执法模式,破解“两船”难题。2017年,该局共查获违法“两船”251艘次,实施行政处罚1218起,人均办理案件数位居全省第一;实施行政强制扣押89艘,违法移送157人,促成船舶拆解67艘次,均位列全省第一。
在海事部门对“两船”等海上违法行为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之下,“两船”的生存空间进一步压缩。2017年,台州辖区未发生涉及“两船”的一般等级及以上事故,台州沿海“两船”顽疾正逐步得到根治。而以“3+1”执法模式为基础起草的《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行为惩治措施指导意见》,现正在面向全国海事系统征求意见。该《意见》的出台,意味着台州样本走向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