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稳定订单粮食奖励。对按订单向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交售区级储备稻谷(含订单水稻良种)、小麦的种粮农户、家庭农场、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给予奖励,其中早稻谷每亩最高奖励240元,晚稻谷每亩最高奖励180元,小麦每亩最高奖励150元,常规水稻种子每亩最高奖励240元。
二是增加规模种粮和旱粮补贴。对全年稻麦种植面积50亩(含)以上的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早稻、连作晚稻每亩分别补贴320元;对经农业部门认定的旱粮生产基地(连片50亩以上)内种植大豆、马铃薯、番薯等旱粮作物的种植者,按种植旱粮的土地面积给予每亩260元的直接补贴, 两者分别比2017年每亩增加20元。
三是促进社会化服务升级。该区对为散户提供水稻统一育插秧服务面积100亩以上、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面积300亩以上的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按其在区内实际服务面积,各给予每亩120元的补贴。联合社为社员提供病虫害统防统治、工厂化集中育供秧等社会化服务面积(两项服务面积合计数)0.3—0.5万亩、0.5万亩以上,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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