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老了,反应会比年轻人慢一点,加上部分老年人不懂交通规则,所以一直以来老年人在交通事故中占了很大的一个比例。据统计,2015-2017年,台州境内共发生老年人死亡交通事故736起,死亡739人,占全市交通死亡事故总数的46.5%。这些事故时间集中在早上5-9时和晚上17-21时,受害者交通方式以驾驶电瓶车、非机动车和步行居多,发案区域集中在国(省、县)道沿线的农村路段。今天我们就来讲讲老年人出行时应该注意的交通安全。
据交警部门统计,引发老年人死亡事故主要有四大原因。
一,闯红灯。
从视频画面分析,67岁的卢某步行通过椒江洪三路口时,因违法交通信号指示,与盛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勘查责任认定,行人卢某与驾驶员负同等责任。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应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违法规定的,处以警告或罚款。
二,随意横穿公路。
视频中,老人李某驾驶超标的二轮电动车途径椒江章安向阳村路段,因横穿公路与叶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李某伤重后抢救无效死亡。
2015年以来,因老年人随意横穿公路引发的死亡事故共334起,占全市老年人交通死亡事故的46.8%。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是不得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的、行人不得在机动车道内滞留,拦车,不能跨越、靠坐隔离设施,或者随意横穿公路。
三,逆向行驶。
17年1月2号,邓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从上辇过磅站驶往江口开发区,途中转弯时与老人洪某骑行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洪某死亡。
逆向行驶往往发生在单行车道,单行车道的特点是路况好,车速快,车流密集,如果逆向行驶,一旦发生碰撞,肯定撞击力大,伤亡程度严重。
四,未走人行道(字幕)
2017年4月7号,老人黄某在经过黄岩区新前街道七里村路口时,因未走人行道被马某驾驶的拖拉机碰撞,伤重死亡。交警部门责任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应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右侧路边通行。
看了上面的案例,大家是不是记住了呢。在这里也提醒老年市民,在参与交通活动时,严格做到以下几点,一,遵循交通信号指示,不闯灯越线。做到一等二看三通过,二,坚持走人行道,不在机动车道行走停留或者横穿。不跨越隔离护栏,三,驾驶电动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途径混合车道的时候,坚持靠右行驶,不与机动车抢行,不逆向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