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3日讯 穿着偷来的T恤出门被逮着了之后,没过多久又穿着偷来的皮鞋逛街,结果又被鞋子的主人撞个正着。这回可没那么潇洒了。前几天,80后姑娘冷某因为频频偷东西,被玉环法院判了7个月的有期徒刑,还因此被罚了1000元。
20多岁的冷姑娘挺爱美。从四川老家来到玉环后,她租住在玉城街道一户人家里。和她一起租房子的还有好几名女租客。同是爱美的姑娘,平日里大家都把鞋子成排地摆在房间门口的楼梯上,洗过的衣服就拿到顶楼的阳台上晒。
因为没有固定工作,冷姑娘的收入一直不稳定。2013年6月的一个下午,冷姑娘想给自己添置几件新衣服,可是她手头紧没钱买。想着楼上阳台上晾着不少心仪已久的夏装,冷姑娘推开了自己的房门。在一排晾晒的衣服里,冷姑娘挑了件最中意的白色T恤。
第二天,冷姑娘就套着这件白T恤出门逛街了。不巧,出门没多久,她就跟衣服的主人撞了个满怀。百口莫辩,冷姑娘只能跟衣服主人认错道歉,把衣服脱下洗干净后送了回去。
好在T恤的主人倒也没跟她计较,事情就这么过去了,冷姑娘觉得有些无趣便搬离了出租屋。
转眼到了同年9月,冷姑娘的手头又紧张了。想着又没钱买衣服打扮自己,她又回到了原先的出租屋偷衣物。冷姑娘先后两次溜回原出租屋,第一次在五楼的租客门口偷了三双高跟鞋;第二次偷走了阳台上的一套床上用品,还顺手带走了一双拖鞋。
2013年10月4日,当冷姑娘穿着偷来的皮鞋上街闲逛时,鞋子的主人一眼就认出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