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纪委严肃查处了该区路北街道办事处违规发放福利问题,分别给予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李正军、办事处主任陶星希党内警告处分……
这是浙江省台州市纪委在今年春节前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的一个典型案例。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台州市纪委在抓好责任传导中,扣住“一案双查”,加大问责和曝光力度,以责任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据统计,2015年,全市共有5个单位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175名党员干部(其中领导干部86名)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公开通报典型案件72起。
2013年下半年至2015年1月期间,玉环县人民医院病区食堂负责人张环萍虚造工资册,将虚报多领的人员工资用于食堂职工聚餐唱歌等活动开支。2015年8月,县卫生局党委给予张环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该医院分管副院长陈永平、总务科科长褚平诫勉谈话处理。2015年12月,该案被市纪委作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在全市通报。
2015年12月22日,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椒江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金文明因下属单位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0年7月至今,金文明在分管椒江环卫处工作期间,没有正确履行职责,对下属单位疏于监督,导致该单位党支部书记李卫民因涉嫌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查处,另有多人因违纪被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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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就牵住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近年来,台州市坚持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市委常委要增强看齐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上来,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台州市委书记王昌荣表示。
去年以来,台州市委常委会12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议题21个,专题学习11次;市委常委领导班子共廉政约谈干部1143人次。王昌荣任职台州后,在第一个工作日主持召开的首次市委常委会上,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审议市纪委全会工作报告。
为督促党员领导干部“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市委、市政府两次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专项督查,责令有关地方和部门整改问题105个。
市纪委积极协助市委,认真抓好责任分解、检查和考核,推动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市纪委常委班子对市直单位主要领导、派驻纪检组长、县级纪委班子成员谈话谈心全覆盖。
去年,9个县(市、区)党委全部制定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同时,市、县、乡三级每年层层开展主体责任报告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全部向上级党委、纪委提交书面报告, 9个县(市、区)和10个市级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作当面报告,面对面接受市纪委委员评议。
今年,新一轮报告正在进行之中。“又要接受主体责任落实大考,感觉压力很大。”一名市直单位党委书记如是说。
台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胡海良表示,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中政治领导责任、具体工作责任、当事人直接责任,切实担当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