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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推开营改增试点 惠及台州5.1万户纳税人

   近日,将于5月1日全面推开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揭开面纱”,最后4个行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告别营业税,被正式纳入试点范围。

  在台州已实施3年多的营改增也就此迎来“收官”之战,新增试点4个行业中,涉及全市纳税人近5.1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近2.8倍。

  而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新政

  新增4个试点行业,涉及台州5.1万户纳税人

  营改增试点从制度上缓解了货物和服务税制不统一和重复征税的问题,贯通了服务业内部和二三产业之间的抵扣链条,减轻了企业税负,激发了企业活力,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提升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出口竞争力,是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

  本次“4大行业”的营改增,是营改增的收官之战,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

  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这些新增试点行业,全国涉及纳税人近1000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近1.7倍;全国年营业税规模约1.9万亿元,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比例约80%。

  截至今年2月,新增试点四个行业中,我市共有正常管理户51186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近2.8倍。其中企业21472户,个体29714户;建筑业6169户,房地产业1863户,金融保险业1486户,各类生活服务业41668户。

  而据市地税部门的统计,2015年,我市共组织入库“四大行业”营业税收入64.7亿元,其中建筑业20.04亿元,房地产业24.19亿元,金融保险业9.17亿元,各类生活服务业11.29亿元。2015年,建筑业发票用量7.38万份,房地产业13.94万份,各类生活服务业4471.5万份。

  成效

  3年多以来,全市“营改增”纳税入库17.78亿元

  2012年12月1日,台州成功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3年多来,税制运行平稳,渐行渐好,持续释放税改红利,为台州企业送去“真金白银”,加快了现代服务业发展,有力推进台州产业转型升级,对台州经济带来了积极而又深远的影响。

  截至3月20日,全市共有18851户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其中:一般纳税人2395户,占比12.7%;小规模纳税人1.6万户,占比87.3%。

  我市试点纳税人户数增长迅速,速度远快于同期非试点纳税人户数增长的速度,比试点初期增加了1.1万户试点纳税人,增长156.8%,试点纳税人较多地集中在鉴证咨询服务业和文化创意服务业,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税改对新兴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2012年12月试点以来至2016年3月20日,全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入库增值税17.78亿元。而全市各地“营改增”增值税收入不均衡,相对集中在中心城区。

  经过3年多的改革实践,台州“营改增”试点改革成效日趋显现,为深化产业分工和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支持,有利于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利于推动全市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

  营改增减少了我市企业的税负,为企业提升研发水平和自主创新提供了资金支持。试点以来至2016年2月份,全市企业因营改增共减轻税负约15.9亿元,减负面达98%,其中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6.1亿元,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9.8亿元。

  意义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助力台州“小微金融改革”

  营改增对于推进结构性减税、促使传统工业向现代工业转变、实现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升级。

  台州的地方金融业发达,营改增将促进金融业发展,助力“小微金融改革”,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促进建筑业、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台州房地产市场;加快台州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发展,提升生活服务业水平,补上台州交通基础设施、中心城市首位度等“短板”。

  台州先进制造业发达,营改增后,制造业等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购买“四大行业”服务或劳务、购买不动产可以抵扣进项税额,降低了购买成本,促进购买这些服务劳务或不动产,加快台州先进制造业发展。

  比如,原来某化工企业银行贷款的利息支出,由于没有增值税进项发票,无法抵扣,金融业营改增后,银行增值税发票开给化工企业,化工企业可以抵扣。

  而随着营改增的全面完成,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促进税制结构优化,实现我国增值税在覆盖范围和运行机制上与国际惯例接轨,这是具有重大意义的税制进步。

  全面营改增后,营业税将被完全取代,必将进一步加快地方税体系建设的步伐。增值税分享比例在全面营改增后做合理适度调整,将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完善中央与地方事权和财力相适应的体制机制。

  建议

  试点纳税人要做好充分准备,降低税负

  营改增后,新旧税制的衔接、税收政策的变化、税务核算的转化等都对税企双方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新要求。营业税对营业额直接征税,核算模式简单;增值税采用抵扣核算模式,财务处理难度大。除此,营改增还带来开票系统、报税系统、认证抵扣、税款缴纳等实际操作层面的一系列变化。

  目前,税务总局尚未出台营改增具体的政策和征管办法,部分地税营业税政策如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也不明确。3月上旬,台州市国税局已启动与市地税局开展纳税人档案交接等准备工作,确保税制转换如期实现。

  与此同时,营改增后,房地产业、建筑业将适用11%的税率,金融、生活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虽然税率上比营业税有所提升,但通过进项抵扣,总体税负会下降。

  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后,各类企业购买或租入上述项目所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特别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减税规模较大、受益面较广,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获益,前期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会因此下降。同时,原增值税纳税人可抵扣项目范围较前期试点进一步扩大,总体税负也会相应下降。

  距离四大行业全面实施营改增仅有30余天,市国税部门建议台州企业积极做好准备,特别是对于营改增后“四大行业”一般纳税人来说,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善加利用,比如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供给方,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实现税额抵扣,实现税负的降低。

  名词解释

  营改增

  营改增是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就是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

  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的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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