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顾客就是上帝,台州仙居的叶某却因为一碗泡面,挥刀砍向了“上帝”。近日,叶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仙居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今年40出头的叶某是临海人,十几年前带着老婆到仙居打工。攒了钱以后,就在仙居城区租了间两层楼,楼下用来开超市,楼上自己两口子居住,日子过得也算不错。
去年1月15日晚上11点多,叶某两口子正准备关门时,来了一群醉醺醺的年轻人要买泡面。虽然有些不情愿,叶某还是准备去厨房给他们烧水泡面。见叶某慢腾腾的样子,其中一名年轻人小李就有些不高兴,一直催促着叶某,还扬言不快点就给叶某好看。
小李的态度一下子惹恼了叶某,两个人吵了起来。见叶某还嘴,小李的朋友们一下围了上来,一群人吵着吵着就动起手来。寡不敌众的叶某被推倒在地,正好看见了旁边的菜刀,一时怒火攻心的他拿起菜刀挥舞起来想要吓退众人,却不想一刀砍到了小李的头上。
见到小李头部鲜血直流,叶某当下就有些懵了,菜刀也被人夺走。报警后,小李称当天是一群好友聚会,结束后大家感觉没有吃饱,就想着去旁边买泡面,当时可能因为喝醉了嗓门也比较大,没想到会发生后面的事情。经鉴定,小李脸上疤痕长达7.3厘米,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意识到事情严重性的叶某在妻子的陪伴下到派出所自首,并积极主动赔偿小李的损失,得到其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叶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并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依法判处叶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