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我市召开了市区"四小车"整治工作座谈会,市公安局、市运管局、市残联以及椒黄路三区相关负责人,讨论了"四小车"整治工作意见稿。
所谓的"四小车",是指从事客运的残疾车、黄包车、机动三轮车和两轮摩托车。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四小车"开始存在,至今已有30多年。
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市区登记的黄包车有3960辆,残联认可的残疾车927辆,从事非法营运的机动三轮车、两轮摩托车4000余辆,"四小车"总数有9000余辆。
此外,市区还有机动三轮车厂家10家,机动三轮车销售店85家,机动三轮车非法改装点29个,人力三轮车销售门店1家。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四小车"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城市的要求,并且存在秩序乱、隐患多、影响差等问题。为此,我市交警部门从2013年开始,在市区重点对无牌无证"四小车"乱象进行打击。共查处涉及"四小车"交通违法5万余起,其中无牌无证的5600余起,拘留51人,人力黄包车非法安装动力1100余起,不遵守交通信号灯9000余起。
针对"四小车"问题,我市有关部门专门前往温州、嘉兴等地考察当地整治的经验,并且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市区"四小车"整治工作方案的建议稿。
下阶段,我市将会根据通过的"四小车"整治工作方案,逐步开始整治工作,加大对无牌无证的"四小车"的打击力度,同时对销售和改装的门店等从源头上控制,实现对"四小车"乱象的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