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龙泉市某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收到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其在道太某山场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在6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处罚款。
执法队员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还将整改指导意见和信用修复告知书提供给当事人。“因为我自己的错误判断,导致国家森林资源遭到损失,执法队员主动指导我们如何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让我们一次就能整改到位,还能恢复信用,为我们政府部门点赞。”当事人表示。
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体,营商环境是企业得以成长、壮大的客观需求。今年以来,市综合执法办紧紧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决策部署,以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载体,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痛点难点堵点,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不断优化行政执法领域营商环境。
我市以监管和执法问题为导向、以市场和群众需求为着力点,深入推进执法监管“一件事”,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进一步优化协同监管方式,推动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有序。
“以前不同部门的执法人员一次又一次上门检查,我们都疲于应对。实施餐饮监管‘一件事’后,综合执法、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对我的餐饮店进行了全面‘体检’,还上了县里餐饮店‘红黑榜’的红榜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一小吃店店主余振说。
在着力破解“一罚了之”问题、深入推行执法监管“一件事”同时,我市因地制宜推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推动跨系统、跨层级、跨部门的涉企“综合查一次”工作模式,集成线上线下执法监管方式、条线部门执法监管业务以及信用、法律服务等配套制度,进一步撬动整体政府治理效能,全面优化涉企执法环境。
此外,全市综合执法系统主动靠前服务,聚焦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和企业“急难愁盼”,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创新推出“企点我帮”“创业邦”“企轻松”“益企帮”等增值服务。
市综合执法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全市综合执法系统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重点破解执法扰企、一罚了之、协同不畅以及公开不规范问题,为市场经营主体稳预期、防风险、降成本、减负担、增收益保驾护航,助力企业驶入发展“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