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2017年修订))》,引起广泛关注。
批复指出,台州是浙江沿海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和现代化港口城市,要统筹做好台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台州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改革开放至今,我市做了两轮城市总体规划,第一轮是1994年,第二轮是
2004年。这次开展修订的《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于2005年获省政府批准。
此次总规修订最终成果于去年11月由省政府上报国务院,规划内容包括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空间层次。
城市空间结构呈现“一心、一核、六脉、四组团”
根据批复,台州要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
1635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要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心镇。
同时,要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72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89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10平方米。
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批复同时指出,我市要根据城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
根据此次总规修订,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市区行政区陆域范围,包括椒江区8个街道,黄岩区8个街道,5个镇和6个乡,路桥区6个街道,4个镇的行政区陆域范围,面积1635平方公里。规划划定中心城区城市开发边界范围约258平方公里。
根据此次总规修订,城市空间结构为“一心、一核、六脉、四组团”。
“一心”为“绿心”,是城市开敞空间体系的核心。“一核”指由台州行政文化商务区、商贸核心区、大学园区及创新总部共同构成的台州都市核。“六脉”为利用自然山体、水体、绿地(农田)等形成绿色开敞空间,并延伸至临海、温岭市域生态空间,构建组团之间的主要生态绿脉,分别是:椒江组团和路桥组团之间的心海生态绿脉、椒江组团和黄岩组团之间的三山生态绿脉、黄岩组团和路桥组团之间的五峰山-鉴洋湖生态绿脉、黄长复线南部的十里铺生态绿脉、黄岩城区和江口之间的双浦生态绿脉、路桥城区与桐屿之间的中央山生态绿脉。绿心及生态绿脉内以生态保育功能为主,内部实行建设项目类型准入限制,对开发总量、开发强度、建筑高度加强控制。四组团分别是椒江组团、黄岩组团、路桥组团和滨海组团。
批复强调,要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